“浙江书法奖·沙孟海奖”第十届全浙书法篆刻大展评奖“旁观者言”

2022-05-14 12:34:00 来源: 国家一级美术师官方网站
【字体: 打印

  “何处心安,慢城常山。” “浙江书法奖·沙孟海奖”第十届全浙书法篆刻大展评审工作于8月3日至4日在浙江常山评选结束。本次大展共收到投稿作品4733件,其中杭州902件,温州648件,台州279件,绍兴397件,金华523件,宁波611件,舟山108件,衢州300件,丽水145件,湖州164件,嘉兴190件。篆刻总计466件。经过评委会认真有序的初评、复评、终评,并在评审监委会的严格监审下,评出获奖作品16件,优秀提名作品15件,书法入展作品309件、入选作品183件,篆刻入展作品43件、入选作品28件。

  8月3日至4日,笔者受邀全程参加了在常山举行的“浙江书法奖·沙孟海奖”第十届全浙书法篆刻大展评奖活动,并且是组委会成员、学术评论观察组组长,“观察员”还包括姚建杭、陈胜武、蔡树农、方爱龙、范斌。

  之所以说是“旁观者”,是因为我们“学术评论观察组”并不直接参与评奖。我们的工作责任,用笔者在预备会议上的“表态”,可以概括为:一是把关揪错;二是学术提炼。要求全体成员一是认真负责,严格把关;二是排疑揪错,提交裁定;三是学术梳理,总结提炼。

观 察 札 记

  “学术评论观察组”将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,现将我个人的“观察札记”,简述如下:

  一、评审方法已经日趋成熟和科学,保证评审环节的客观公正

  一是组织架构完备。组织机构在组委会下分为评审委员会、监审委员会、学术评论观察组、评审工作组,各司其职,分工合作。《评审办法》及《行为守则》规定之细,要求之严,不亲历者难以想象。分4个小组,每一组由2位评委、一位监委、一位观察员组成,还有巡回监察人员。评审工作期间,所有手机全部上缴统一保管。仅我一人的手机经监审委员会特批可以用于查阅文本资料、书法字典等。

  二是评审程序科学。整个评审分初评、交叉复评、终评、评奖4个环节进行。

  初评环节,每组只要有一位评委同意,作品即可入围并进入下一轮评审(对一位作者的多件作品中若一件进入终评,另外的则单独摆放),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直接淘汰并单独摆放。

  复评环节,对分组初评的淘汰作品进行组与组之间的交叉复评,对初评环节有可能“漏网”的好作品,进行“打捞”和“挽救”,使之“复活”,以免遗珠之憾。同时,对分组初评的入围作品进行组与组之间进行交叉复评,以保证进入终评作品的水准。

  终评环节,经过复评之后的所有作品都已悬挂在展厅,一是全体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审看,二是全体评委对初评入围作品按书法、篆刻两个门类以个人投票方式进行评选。打反对票,书法评委必须投200件反对票,篆刻评委每人投30件反对票,必须打足反对票,否则视为废票。然后,由低到高计出入展作品。

  评奖环节,第一步,全体评委对入展作品进行审看,了解入展作品情况;第二步,以选择提名方式产生获奖入围作品(要求评委原则上不能选择本地区的作品,本地区最多只能挑选1件,但不能提本单位及学生、亲属的作品);第三步,评委以投票方式决定获奖候选作品;第四步,评委以打分形式对获奖作品进行投票;第五步,对投票进行统计,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顺序,根据得分多少得出获奖等级名次。

  “沙孟海奖”的产生,还有具体细则,如必须根据本次参展作品成绩及历届参展成果成绩进行综合评分,不具体阐述。

  上述叙述只是粗线条的,具体规定还要细化。这些操作办法,经过历届的实践并逐步改进,已经日臻完善,尽量做到客观公正。

  二、“学术评论观察组”的职责、作用及感想

  “学术评论观察组”在评审期间的主要职责是“把关纠错”。《评审规则》规定:“作品内容要符合汉语规范。凡有明显错字或文义不通的作品不得入选。”这个“错别字”或“文义不通”(包括字法错误),评委当然是“第一责任人”,评委在评选过程中发现作品有错误之处,自然会作出相应的反应。当进入终评环节,所有参加终评的作品悬挂起来之后,这里便成了“学术评论观察组”挑错揪错的“主战场”。坦率地说,“差错率”还是比较高的,有的作品甚至有点“触目惊心”,如一幅作品有多个错别字,或多个漏字、漏句。“观察员”发现疑似差错后,不管大小,都会用纸条标出,夹在作品上,供评委参考。这些“纸条”,杀伤力还是很大的,每个书法评委要投200件反对票,我估计对感觉水平中等、可上可下的作品,这个“揪错”纸条很可能会促使评委投反对票。

  对已经“入展”或“获奖候选人入围的作品”,“观察员”看得更加仔细,发现有差错,都会一一加上纸条,指出“疑似差错”所在。至于这些“疑似差错”是否确定为错误或对入展、获奖是否构成影响,则由评委裁定。

  《评审程序》规定:“对文义不当、字法有明显错误的作品以剔除或降级处理,对有异议的作品作个别调整,并经全体评委表决通过。”

  实际上,对文义、字法有错误的作品,评委们基本上做到了“零容忍”,处理表决时都是“一致通过”。有时候,看到一件不错的作品被拿下,还真有点“挥泪斩马谡”的味道。

  需要说明的是,“把关纠错”工作主要还是由评委来完成的,特别是对篆体书法,篆刻评委们“揪错”更是“火眼金睛”。篆刻评审相对工作量小一些,他们完成评审后,也会自觉加入“揪错”行列。篆体书法是字法错误的“重灾区”。

  文字差错主要表现在繁简误用、漏字漏句上。这次参展作品,因为常山方面提供了《常山宋诗一百首》书写文本,所以所写内容相对比较集中,个别错误也比较集中,如仅仅“范”“才”两个字,就让一批作品“中枪”。这次好几位作者书写了范成大的《玉山道中》,而把“范”写成了“範”,殊不知姓的“范”用不着“繁体”。有好几位作者写了赵鼎的《题常山草萍驿》,首句为“才过常山到草萍,驿亭偏喜雨初晴”,“才”的篆体应作“纔”,许多作者则用了“才”。这真是该简不简,该繁不繁。

  有的错字,则实在是“硬伤”,比如把“烹”的上部写成了“享”,这多了一横,很难让评委们容忍的。那件作品的旁边挂着一件疑似有错的篆书作品,则某一个字少了一横。这真是该少不少,该多不多了。

  三、“语言文字”和“书法艺术”的关系问题

  书法艺术是以汉语言文字为媒介的一种造型艺术。汉语言文字是表现对象,是书法赖以成为独一无二的艺术样式的基础所在。离开了汉语言文字,书法艺术便无从谈起。那么,在实际创作过程中,如何来看待“语言文字”和“书法艺术”的关系问题呢?这应该是一个学术问题,可以展开广泛讨论,但在一次大展的评审过程中,不可能进行无休止的讨论,只能根据既定的评审规则进行。

  在评审结束后的座谈中,浙江省书协主席鲍贤伦有一段话讲得非常到位:“我们对书写文字的解读、质疑,体现了我们对汉语言文字的应有的尊重,当然我们也明白,书法艺术毕竟不是简单的抄写行为,所以对一般性的问题,我们还是相对宽容的。我们之所以对文字如此认真,也是为了促使作者更加重视文字基本功和学养的提高”。

  我对觉得参加评奖书法作品的“文字揪错”,还有一个大家应该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客观现实:一是在四千多件投稿作品中,要淘汰的是极大多数,有“差错”的作品,很可能成为被淘汰的理由;二是当两件旗鼓相当的入围作品必须“二选一”的时候,有文字差错的作品,也极可能因此而有了拿下的“理由”。

  当然,我们不得不承认,这种“揪错”,很难做到“面面俱到”,因为在短短的评审时间段,谁也无法仔细阅读所有作品的文字,极有可能造成“死角”,有的多字作品根本无法全部阅读。话说回来,评委和观察员也并非人人都是语言文字学家,他们的大脑和眼睛也不是电脑和扫描仪,汉字的训诂是一门深奥的学问,疏漏在所难免。因而,最好的办法是投稿作者自己严格把关,不给评委、观察员以抓“小辫子”的可能。

 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标题的那句话:获奖入展大不易, 促进提高更重要。只要通过参加投稿,得到了提高,有所收获,哪怕没有入选、获奖,也是值得的。

【我要纠错】作者:主编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二维码生成器